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湖北省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的相关内容,各市都可以申报,后续也会持续更新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众创空间的相关政策,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给小编一个关注,有疑惑的随时咨询小编,希望对的大家得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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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备案工作将重点支持以下几类众创空间:
1、依托当地产业优势或围绕大企业主营业务方向建立,服务于产业链创新的众创空间;
2、服务于高校院所科技人员硬科技创业,以创业孵化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业务的众创空间;
3、具备“投资+孵化”功能,能够搭建有效投融资渠道,高效对接各层次资本市场的众创空间;
4、具备较强科技创业孵化服务能力,能够带动大学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的众创空间。
二、湖北省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要求
参加申报的机构,成立注册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并且按要求报送2020年、2021年年报统计数据或者2020年年报以及2020年、2021年半年报统计数据。
三、湖北省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方式
申报机构须在“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并生成申报材料。申报机构下载打印后,在首页加盖公章,按要求报送至市州科技主管部门。
四、湖北省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程序
申报机构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法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科技企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过业务的申报机构,使用原有登录名和密码登录。仅办理过科技部火J统计业务的申报单位,使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统计系统密码登录,完成法人认证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
五、各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审核和推荐工作,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湖北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1份,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3份(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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