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类别、申报奖补等有关内容整理如下,武汉市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8709834578(v同)
一、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类别
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类型包括基础研究项目和曙光计划。
(一)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科学前沿探索,取得从“0到1”原创性突破。
(二)曙光计划项目。主要支持科研起步阶段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科学探索。
二、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支持强度
(一)基础研究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少于20万元。
(二)曙光计划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少于10万元。
(三)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可自筹资金,在保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上述规定标准的情况下,适当调整项目立项数量,但立项数量不能超过分配指标数的2倍。
三、项目组织单位范围
分配有立项指标的在汉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见附件1),具体立项指标见申报系统。
四、相关要求
(一)基础研究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组织单位的在职科研人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重点围绕武汉市“965”产业体系(见附件2)开展研究;
3.优先支持有成果转化前景的研究项目。
(二)曙光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是组织单位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三)规范项目申报。本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022年6月—2024年6月,《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
(四)简化项目管理。项目经费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项目验收实行“备案制”管理,参照《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3号)执行。项目立项后不另行签订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目标进行验收。
(五)自主审核立项。各高校院所、医疗机构根据分配的立项指标,按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自主确定立项项目,并将项目立项实施方案(包括项目选择方式、项目管理方式等)、项目申报书、单位推荐函(包括推荐立项项目情况、整体绩效目标)、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等报市科技局。参与立项指标分配的高校院所、医疗机构须在2022年4月10日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的内部规定,并报市科技局备案,未提交备案材料的视为放弃分配指标,其立项指标由市科技局统筹分配给其他单位。
(六)相关限制。已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项目不符合有关保密规定的。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高校限制到院系,医疗机构限制到科室)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材料提交
(一)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
1.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2年度项目-前资助项目-知识创新专项-基础研究项目或曙光计划项目”,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到项目申报单位。
4.提交项目。用申报单位账号登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资料提交完成。
(二)单位推荐材料提交
各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在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网上提交,纸质版报送市科技局。需提交的材料为:
1.单位推荐函(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2.项目立项实施方案(网上按照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3.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网上按照基础研究和曙光计划等两类项目分别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各1份)。
4.所有推荐立项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本条第(一)点“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程序网上提交,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专注企业服务11年
专业人做专业事
多对一定制服务
多领域团队定制服务
成功率高
500家申报成功案例
高学历团队
团队成员均为高等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