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冈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条件、申请时间、申请奖励等内容整理如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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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设置
立足我市农业实际,经需求征集、专家论证,围绕水稻、茶叶、中药材三大领域6项共性关键技术需求(见附件1),遴选符合以上技术需求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并对申请单位及拟推广应用的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对选定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购买成果、开展技术服务和成果推广应用实施奖补,单个推广应用的成果支持额度约70-100万元。
二、申请单位条件
1.申请单位须为湖北省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水稻、茶叶、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研究和示范推广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黄冈市境内注册或招商引资的种业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科研院所。
2.申请单位持有或购买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须达到所对应的技术需求指标参数的要求,原则上在黄冈已有一定种植基础的成果优先。
3.申请单位须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能力,具有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能力和相应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团队;
4.申请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请及评选流程
1.组织申报。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成果证明材料、能证明成果指标参数的证明材料(如第三方检测报告、区域试验报告等)、能证明单位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能力的材料等,于3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市科技局农村科,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2.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行业专家对各申请单位的条件及成果等申报资料进行评审。
3.公示公告。对入选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并签订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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