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奖励补贴及申报时间等有关内容如下,武汉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对于该项目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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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别
重点研发计划(含重点项目、双碳专项)。
二、支持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牵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理念,原则上申报主体为企业,高校院所可参与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项目。
三、支持强度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采用市区联动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共同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0万元,按市区各50%比例承担,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市区财政资金的2倍。
各区可在保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上述规定标准的情况下,适当调整项目立项数量,但立项数量不能超过分配指标数的2倍。各区根据指标自行决定本区项目立项后报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根据立项备案情况直接向立项单位拨付资金。
四、支持范围
重点项目应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中急需补短板的关键技术研发,以及电磁能、量子科技、超级计算、脑科学和类脑科学、深地深海深空等未来产业中能带动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研发。
双碳专项应围绕长江经济带共保联治和碳中和目标实现,开展长江流域水安全、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修复,以及新型能源开发、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碳捕集与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五、相关要求
(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对象,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需有明确的研发活动和经费投入,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
3.企业需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4.企业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要围绕解决产品、工艺等具体问题开展攻关。
5.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企业、市级示范街区(园区、楼宇)企业的项目及产学研合作类、各区推荐科技成果转化签约、已获创业投资的项目。
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支持对象应满足的条件。
(二)规范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项目立项后,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申报书生成该项目的《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三)自主审核立项。各区根据分配的立项指标对应的市级资金(具体立项指标见申报系统,每个指标对应50万元市级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基础上,自主确定立项项目,并将项目立项工作方案、项目申报书、各区科技部门推荐函、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等报市科技局备案。
各区需对立项项目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系统和纸质材料一致性进行审核。
(四)相关限制。已被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到期未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的企业不得申报。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已获得市级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材料提交
(一)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
1.登录系统。企业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3年度项目-前资助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或双碳专项”,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到项目申报单位。
4.提交项目。企业用申报单位账号登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市科技局,资料提交完成。
5.各区推荐。各区用账号登录,点击“审核”,将立项项目推荐至市科技局。
(二)各区推荐材料提交
各区在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网上提交,纸质版报送市科技局。需提交的材料为:
1.项目立项工作方案(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2.单位推荐函(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3.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汇总表由系统导出,网上按照重点项目和双碳专项等两类项目分别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各1份)。
4.所有推荐立项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本条第(一)点“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程序网上提交,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5.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由企业在线填写,导出打印后,将一式六份纸质材料提交各区进行审核,各区审核完成后签字盖章,将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提交市科技局备案)。
七、材料提交时间及咨询方式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材料网上提交时间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5月30日。各区请将纸质材料(项目立项工作方案、各区科技部门推荐函、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重点项目和双碳专项)、《项目申报书》及附件)于2023年6月2日前提交至: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9楼1911室,项目任务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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