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服务站等项目资助奖励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有关内容整理如下,武汉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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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批复的CNAS实验室、国家总局、省市场监管局批复的检验检测资质(CMA)认定技术机构;
(三)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的“一站式”质量服务站单位;
(四)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获得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
(五)国家商标局行政认定或者司法认定方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批复的商标品牌试点单位。
二、申报范围
(一)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获得检验检测及检定认证机构的企业;
(二)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获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市场监管局批复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三)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单位、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
(四)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认定的驰名商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批复的商标品牌试点企业。
三、申报材料
申请检验检测机构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助申请书;
(二)获批检验检测以及认定机构的批文;
(三)上级批准的资质证书及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申请质量服务站的项目,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的资助申请书;
(二)获批的批复文件;
(三)评审专家评估达标的意见;
(四)质量服务站年终工作汇报材料。
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企业认证资助申请表;
(二)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三)获批的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获批的相关申请证明文件(合同发票等)。
申请商标品牌试点资助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企业商标品牌资助申请表
(二)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三)获批的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获批的相关申请证明文件等。
四、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4月26日,各申报单位应按上述时间统一报送材料,过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
(二)申报材料应为A4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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