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孙玉慧 / 2023-04-14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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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现将2023年度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咨询热线:1870983457818186061490v同)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项目类别

重点研发计划(含重点项目、双碳专项)。

二、支持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牵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理念,原则上申报主体为企业,高校院所可参与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项目。

三、支持强度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采用市区联动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共同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0万元,按市区各50%比例承担,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市区财政资金的2倍。

各区可在保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上述规定标准的情况下,适当调整项目立项数量,但立项数量不能超过分配指标数的2倍。各区根据指标自行决定本区项目立项后报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根据立项备案情况直接向立项单位拨付资金。

四、支持范围

重点项目应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中急需补短板的关键技术研发,以及电磁能、量子科技、超级计算、脑科学和类脑科学、深地深海深空等未来产业中能带动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研发。

双碳专项应围绕长江经济带共保联治和碳中和目标实现,开展长江流域水安全、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修复,以及新型能源开发、低碳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碳捕集与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五、相关要求

(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对象,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需有明确的研发活动和经费投入,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

3.企业需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4.企业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要围绕解决产品、工艺等具体问题开展攻关。

5.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企业、市级示范街区(园区、楼宇)企业的项目及产学研合作类、各区推荐科技成果转化签约、已获创业投资的项目。

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支持对象应满足的条件。

(二)规范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项目立项后,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申报书生成该项目的《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

(三)自主审核立项。各区根据分配的立项指标对应的市级资金(具体立项指标见申报系统,每个指标对应50万元市级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基础上,自主确定立项项目,并将项目立项工作方案、项目申报书、各区科技部门推荐函、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等报市科技局备案。

各区需对立项项目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系统和纸质材料一致性进行审核。

(四)相关限制。已被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到期未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的企业不得申报。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已获得市级科技重大专项、人工智能专项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材料提交

(一)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

1.登录系统。企业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3年度项目-前资助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或双碳专项”,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到项目申报单位。

4.提交项目。企业用申报单位账号登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市科技局,资料提交完成。

5.各区推荐。各区用账号登录,点击“审核”,将立项项目推荐至市科技局。

(二)各区推荐材料提交

各区在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网上提交,纸质版报送市科技局。需提交的材料为:

1.项目立项工作方案(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2.单位推荐函(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3.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汇总表由系统导出,网上按照重点项目和双碳专项等两类项目分别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各1份)。

4.所有推荐立项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本条第(一)点“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程序网上提交,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5.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由企业在线填写,导出打印后,将一式六份纸质材料提交各区进行审核,各区审核完成后签字盖章,将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提交市科技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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