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意见》(荆政发〔2021〕1号),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决定开展2023年度荆州市中心城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荆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荆科技发〔2023〕16号),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后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免费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一、申报条件
1.荆州市辖区(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荆州高新区、纪南文旅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无不良科研等诚信记录。
3.技术交易各方(技术转让方、技术受让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补助标准
对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成果买方按照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10%给予后补助,单个项目或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由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初审申报材料,再向荆州市科学技术局推荐。
(二)申请单位通过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提交以下材料:
1.技术合同(买卖双方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和控制关系,单个技术合同付款金额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可跨年度,但不得重复补助);
2.技术交易付款凭证及有效发票;
3.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相关材料;对于技术转让合同,还应提供卖方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承诺书。
(三)材料要求:
1.以上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扫描为完整的一份PDF文件。如原始合同(协议)有补充协议(附件)的,还需提供补充协议(附件)材料复印件;
2.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推荐函后附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4);
3.所有材料纸质版和PDF扫描版项目各一份,均由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推荐报送。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行集中申报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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